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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裡Ihatov旅舎(Hostel)條款和條件




適用範圍

第1條
本旅舎與客人簽訂的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應符合本通用條款的規定,本通用條款未作規定的事項,應按法律法規或一般既定的慨念慣例執行。
2.如果我們的旅舍同意任何不違反法律和習俗的特殊條件,儘管有前款的規定,這種特殊條件應優先考慮。
3.本條款也適用於青年旅舍會員的住宿。


住宿申請

第2條
在向本旅舍申請住宿合同時,必須向本旅舍提供以下資料。
(1)客人姓名、人數、性別、出生日期、地址、電話
(2)停留日期和預計到達時間
(3)住宿費用(原則上以本館網站上公布的住宿費用為準)
(4)本旅舎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2.客人在住宿期間要求超過前款第2項規定的住宿日期繼續住宿的,本旅舎將按照本條款的規定處理,如同在提出要求時已申請簽訂新的住宿合同一樣。


關於住宿合同的訂立等。

第3條
當本旅舍接受前條所述的申請時,住宿合同即告成立。但是,如果旅捨不接受申請,則不適用此規定。
2.按照前款規定簽訂住宿合同時,應在本旅舍規定的日期前交納本旅舍規定的申請費,最高不超過住宿期間的基本住宿費(超過3天的,為3天)。
3. 申請費應首先劃撥到客人應支付的最終住宿費中,如果適用第六條和第十八條的規定,則應按先罰後補的順序劃撥,如有餘額,應在支付費用時按第十二條的規定退還。
4.如果在旅舍根據同款規定指定的日期前沒有支付第2款所述的申請費,住宿合同將不再有效。然而,只有本旅舍已將支付申請費的日期通知客人時,這種情況才會發生。


不需要交納申請費的特殊規定

第4條
雖有前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本旅舎可接受特別約定,在合同簽訂後不要求支付同款所述的申請費。
2.本旅舎在接受住宿合同申請時,如未按前條第2款要求支付申請費,或未指定支付申請費的日期,則視同已履行前條的特別約定。


拒絕簽訂住宿合同。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旅舍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的簽訂。
(1)申請住宿時不符合本條款的情況。
(2) 由於完全有人入住而沒有可用空間時。
(3)當認識到打算在旅館住宿的人有可能實施違反法律法規、公共秩序或良好風俗習慣的行為時。
(4) 當確認住宿申請人屬於以下1至3項中的任何一項時。
1. 屬於《關於防止犯罪集團成員的不正當行為的法律》(1991年第77號法律)第2條第2項規定的犯罪集團成員(以下簡稱 "犯罪集團"),或屬於該法第2條第6項規定的犯罪集團成員(以下簡稱 "犯罪集團成員")有組織犯罪集團或有組織犯罪集團等反社會勢力
2. 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其商業活動由犯罪集團或犯罪集團成員控製
3. 其官員是犯罪集團成員的法人
(5) 當打算住在酒店的人的行為給其他客人帶來重大不便時。
(6) 當打算住在酒店的人被認為是患有傳染病的人。
(7) 在住宿方面提出暴力要求,或要求超過合理範圍的負擔時。
(8) 由於自然災害、設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酒店無法接待客人時。
(9) 屬於《旅行社法》第5條第3項規定的情況。
(10) 客人以前在本旅舍有本條第(3)、(5)或(7)款所述的任何行為時。


客人取消合同的權利

第6條
客人可以通知本旅舍解除住宿合同。
2.如果客人由於可歸咎於客人的原因而全部或部分取消住宿合同(但客人在支付申請費之前取消住宿合同的情況除外,這是旅舍根據第3條第2款的規定所要求的)。但是,如果該旅舍在付款前取消住宿合同,將被收取罰款(第6條第4款)。但是,如果我們的旅舍同意簽訂第4條第1款所述的特殊合同,那麼只有在同意簽訂特殊合同時,我們的旅舍已經通知客人有義務在客人取消住宿合同時支付罰款。
3.如客人在入住當天晚上10:00未到達而未通知本旅舍,本旅舍可視為客人取消住宿合同。客人不得根據本款規定對本旅舍的處理提出異議。
4.如果產生罰款費用,我們本旅舍將收取以下罰款。

從入住之日起計算 :取消費用率
入住前14天至7天:費用總額的10% ※4人以上的情況下。
6天前至2天前:房費總額的20% ※4人以上時
入住前3天至2天:房費總額的20% ※3人以下時
前一天:房費總額的50%
抵達當天17:00之前:房費總額的70%
抵達當天下午5:00以後或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房費總額的100%

關於取消本旅舍合同的權利

第7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旅舍可解除住宿合同。
(1)認定客人有可能實施違反法律法規、公序良俗的行為,或者認定客人有同樣的行為時。
(2)認定客人屬於以下1~3項中的任何一項時。
1. 反社會勢力,如犯罪集團、犯罪集團成員、犯罪集團準成員或與犯罪集團有關的人。
2. 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其商業活動由犯罪集團或犯罪集團成員控製;
3.其官員是犯罪集團成員的公司。
(3)如果客人的行為對其他客人造成重大不便。
(4)當客人被認定為傳染病患者時。
(5)在住宿方面提出暴力要求,或要求超過合理範圍的負擔時。
(6)由於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酒店無法接待客人時。
(7)如果住宿屬於《旅館業法》第5條第3項規定的情況。
(8)客人不遵守禁止在臥室吸煙、篡改消防設備以及本旅舍規定的其他規章制度(僅限於防火所需)時。
2.當本旅舍按照前款規定取消住宿合同時,我們將不收取客人尚未接受的住宿服務等費用。


住宿登記

第8條
客人應在入住當天在本旅舍的前台登記以下信息。
(1)客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地址及職業。
(2) 如果是外國人,國籍、護照號碼、入境地點和入境日期。
(3) 出發日期和預定出發時間。
(4)本宿舍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旅舍的使用和停留時間

第9條
客人可以使用我們旅舍的房間的時間是16:00至第二天早上09:00。
09:00至16:00期間,你不允許在宿舍逗留。
這也適用於連續的夜晚。


遵守使用規則

第10條
客人在本旅舍內時,請遵守本旅舍制定的使用規則。


開放時間

第11條
本旅舍主要設施的開放時間如下
(1)前台和收銀員的服務時間
a. 宵禁:22:00 b. 前台服務:07.00-22.00
(2)配套服務的開放時間
a. 淋浴房 16:00-22:30(早上07:30-08:45提供)。
b. 公用室 16:00 - 23:30 c. 熱水供應室 16.00 - 22.30
2. 如果不可避免,上一段提到的時間可以臨時改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以適當的方式通知您。


費用的支付

第12條
住宿費
客人應支付的住宿費用明細以本旅舍網站上的顯示為準。
2.前述條款中提到的住宿費用等的支付,應在客人到達時或本旅舍要求時在前台以現金或信用卡或本旅舍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
3.即使在本旅舍向客人提供房間並可供使用後,客人不自願入住本旅舍,也要收取住宿費。


本旅舍的責任

第13條
因本旅社在履行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中可歸責於本旅社的原因給客人造成損失的,本旅社將予以賠償。
2.本旅社已購買了火災保險和責任保險,以應對火災等緊急情況。


如果我們無法提供合同規定的房間

第14條
當我們不能提供客房時,我們會在與客人協商後儘可能地尋找其他條件相同的住宿。
2.如儘管有上段的規定,旅舍仍未能找到其他住宿地方,則旅舍須向旅客支付相等於附錄三所指明的基本住宿費的補償費。但是,如果不是由於本旅舍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房間,我們將不會支付補償費。


寄存物品的處理

第15條
本旅捨不接受存放的物品。
2.本旅舍對客人帶入旅舍的財物(包括現金和其他貴重物品)的損失或毀壞概不負責,除非旅舍有故意或嚴重疏忽。


儲存客人的行李或個人物品

第16條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入住前到達本旅舍,旅舍將負責存放行李,並在客人在前台辦理入住手續時將行李交給客人,前提是本旅舍在入住前已經同意這樣做。
2.如果客人退房後,客人的行李或個人物品遺留在本旅舍,找到行李或個人物品的主人,本旅舍將與主人聯係,請其指示。但是,如果沒有得到指示或找不到失主,旅社將保留該物品7天,包括發現當日,然後向最近的警察局報案。
3.有前兩款規定的,本旅舍對客人行李或個人物品的保管責任,按前條第二款規定執行。


停車的責任

第17條
客人使用本旅舎的停車場時,本旅舎只是藉出場所,不承擔管理車輛的責任。
但在管理停車場時,如因本旅舎故意或過失造成的損失,本旅舎將負責賠償。


客人的責任

第18條
如果我們的本旅舍由於客人的原因而遭受任何損失,客人應賠償我們旅舍的損失。


使用規則

為了確保所有客人的安全和舒適的本旅舎,我們根據《住宿條件》第10條製定了以下使用規則,並保留拒絕任何不遵守這些規則的人進入的權利。

【防火應注意的項目】
1.請勿攜帶爆炸物、揮發油等易燃物進入。
2.請在指定區域內吸煙。請不要在指定區域以外的地方吸煙。
3.所有客房內禁止吸煙。此外,請不要在睡眠中吸煙。
4.嚴禁進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活動。

【因安全原因需要觀察的項目】
1.入住期間,離開房間時請務必鎖好門。
2.外出時請將鑰匙放在前台。
3.你要對自己的貴重物品負責
4.請勿在房間內與訪客會麵。請使用餐廳進行探視。
5.22:30以後請不要外出。
6.請勿進入或要求進入本旅舍的任何禁區。
7.請不要將隨身物品放在走廊或大廳。
8.沒有家長的允許,未成年人將不允許逗留。

【維護和管理中需要注意事項】
1.請不要攜帶動物和鳥類(寵物)。
2.請不要帶入任何散發強烈氣味的物品。
3.不攜帶槍支、刀劍、毒品等法律上不允許攜帶的東西。
4.不要拆除或移動旅舎內的任何裝飾品。
5.不允許非客人進入旅舎。
6.請不要大聲唱歌、喧嘩,或任何其他可能干擾鄰居或引起他人不滿的行為。
7.請勿在客房內飲酒、進食。請使用餐廳和休息室。
8.請不要在醉酒後洗澡。
9.使用床時必須使用床單。
10.如果由於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造成建築物、家具、固定裝置或其他物品的損壞、損失或污染,你可能被要求支付賠償金。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1.請不要在我們的旅舎裡賭博或從事任何形式的無序行為。
2.請不要因使用安眠藥或其他藥物而影響其他客人或本旅舍。
未經本旅舎允許,請不要在旅舎內分發或展示任何廣告材料或出售任何商品。
4. 我們不能代表你支付購物、門票、出租車、郵費等費用。
5. 如果是犯罪集團等反社會勢力及其相關方,或者是可能觸犯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人,即使是在住宿合同簽訂後,一旦知道這一事實,住宿合同將被取消。